店家美食快搜


(一) 行政院劉院長對於爾來詐欺集團橫行,相當重視,於行政院治安會報指示警政相關單位務必全力防制詐欺案件之發生。為貫徹劉院長之指示,刑事警察局經濟專責隊-偵七隊,除一方面針對國內詐欺集團成員嚴密監控取締外,並致力於防堵、掃蕩詐欺集團洗錢管道,以達全面禁絕詐欺集團之效。
(二) 刑事警察局偵七隊於今(98)年4月間掌握「李○樺等電信詐欺集團」犯罪事證後,先後在全省各處拘提詐欺集團嫌犯20多名,並於移送地檢署法辦後,本於除惡務盡之精神,繼續追查詐騙所得贓款之流向,在逐一清查、釐清後,發現詐欺集團於取得詐欺贓款後,多數利用地下匯兌方式將贓款匯至中國大陸等地進行洗錢。
(三) 切斷詐欺集團洗錢管道係有效打擊詐欺集團方式之一,刑事警察局為達全面、有效打擊詐欺集團,遂組成專責小組,持續全面追查國內非法地下匯兌集團,經長達4個多月之追查,逐一掌控非法地下匯兌集團之營業據點及成員身分後,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及日股檢察官賴淑芬指揮偵辦,並於昨(13)日在郭主任檢察官永發及賴檢察官淑芬等指揮下,會同新竹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人員,持台北地院及地檢署核發之搜索票8紙、拘票2紙,全省同步掃蕩非法之地下匯兌集團,分別於台北縣新莊市拘提莊○安、高雄市拘提李○興、以現行犯逮捕洪○娜、黃○琪等4人到案、傳喚陳○榮、陳○增等2人到案,並於各搜索點查獲大批地下匯兌證物,另於高雄市鹽埕區一處地下匯兌據點(上○銀樓),當場起獲地下匯兌之現金新臺幣2,400萬元、人民幣2萬9,900元、點鈔機、人頭金融帳戶等贓證物一大批。
(四) 經查該地下匯兌集團係以口耳相傳方式招攬客戶,詐欺集團及其他不能見光之不法所得,均透過該集團洗錢至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國、歐陸等國。該集團自去(97)年7間開始營業,光每日之匯兌金額即高達新臺幣數百萬以上,獲利相當驚人。詢據李姓嫌犯等人,均坦承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業務,全案於詢後,依違反銀行法案,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並持續清查不法匯兌之共犯及金錢來源,擴大偵辦中。

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ores0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