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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國際刑警科、駐馬來西亞警察聯絡官與馬國皇家警察局商業調查處共同合作,於98年7月6日破獲利用郵包快遞詐騙案,逮捕馬來西亞籍華人LAISIAWLING(音譯:賴○玲)並追緝其奈及利亞籍男友歐○卡(OKEKEIKECHUKWU),目前正由臺、馬雙方擴大偵辦中。
本案源起5月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受理國人女子遭網路詐騙案,該女子於網路上交友,認識一位自稱為Mr.BarrZameri來自卡達的朋友,該朋友告訴該女子其在英國倫敦工作,日前有寄送一包裹,內有英鎊現金一筆要給該女子,惟因該筆帳款未申報,故遭馬來西亞海關查扣,需付稅金後始得放行,請求該女子者將錢匯至馬國海關處,並提供馬國銀行帳號或以西聯(WesternUnion)管道匯款。該女子不疑有它,連續匯款兩次共計2358美金。直至遲未收到包裹,始知受騙。本局接獲臺北縣警局轉報後,立即通報本局駐馬聯絡官與馬國警方協助偵辦。
日前馬國皇家警察商業調查處依據本局提供之帳戶資料與本局駐馬聯絡官尋線查獲馬來西亞籍華人LAISIAWLING(音譯:賴○玲)與其奈及利亞男友歐○卡(OKEKEIKECHUKWU)涉嫌重大,持馬國法院所簽發之搜索狀及逮捕令將賴女拘提到案。賴女目前遭法院羈押於ARAU監獄,警方並積極追緝其奈及利亞籍男友歐○卡到案。
近來國人遭受位於馬來西亞之西非(奈及利亞、迦納)集團騙詐案件有日益增加之情勢,受害者多為國人使用網路交友時遭詐騙。起初為國人在交友網站上結識他國網友,經交往多時後,詐騙分子利用各種藉口誘騙我國人將金錢匯至馬國,受害國人大都具有高教育背景之女子,損失金額最高多達新台幣1千多萬元。本局分析其詐騙手法,大多分為三種:
一、詐騙集團詐稱已將內裝有大筆現鈔之包裹空/海運至台灣受害者,再聲稱包裹遭馬國海關查扣,需付稅金後始得放行,請求我國受害者將錢匯至馬國海關處,並提供馬國銀行帳號或以西聯(WesternUnion)管道匯款。
二、詐騙集團假藉在馬國投資公司工作,熟悉各種投資管道及趨勢,誘騙台灣受害者投資以獲取高利,並提供馬國銀行帳號或以西聯管道匯款至馬國。
三、詐騙集團聲稱有權繼承家父/母龐大財產,惟需繳交數筆各種名目之稅金,表明如受害者願意代為繳交稅金,將受益人登記為台灣受害者名下,可獲得財產之一部分,並提供馬國銀行帳號或以西聯管道匯款。
本局在此呼籲,網路為虛擬世界,利用跨國匯兌(例如:西聯匯款WesternUnion)更加深攔阻財產損失之難度。國人如與外籍人士在網路認識、交往,應深入瞭解此外籍人士之背景,不可因輕信說辭而遭詐騙金錢。更不可因貪圖錢財,而陷入圈套,造成金錢損失、身心受創。

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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