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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國際刑警科、駐泰國警察聯絡官與泰國皇家中央審訊局共同合作,於今(98)年7月6日破獲梁○智偽卡詐領集團,並與泰方合作逮捕周○宗、洪○盛等10餘名臺籍嫌犯、2名大陸籍嫌犯及1名泰籍嫌犯。並當場搜索查扣大陸地區及泰國各家銀行ATM金融提款卡約500張、泰國人頭帳戶存摺約150本、偽造變造各家刷卡銀行信用卡27張等相關贓證物,目前正由臺泰雙方擴大偵辦中。
本國籍犯嫌梁○智(因使用偽卡盜刷,目前遭臺北地檢署通緝中)等人,涉嫌在泰國為兩岸詐騙集團從事洗錢,得手後再以地下匯兌轉入臺灣。該集團以招募我國籍嫌犯前往泰國各地,為大陸台灣兩岸詐騙集團及不法詐騙款項,進行跨行提領現金洗錢行為。該集團成員以為在泰國的海外提款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故大膽結合泰國人頭帳戶,採取4人1組,每組各分配一百多張ATM金融卡,規劃全泰國各地有ATM提款機的路線進行「快刷取款」。由於該集團已事先詳細研究泰國現行金融機構管制作業規定,跨國跨行提領現金,每次操作ATM提領最高額度2萬泰銖,單日提領金額不得超過6萬泰銖,經臺泰專案小組分析,該嫌犯提領模式為第一次20000、第二次20000、第三次19000,當天該人頭帳戶的金融卡,則可提領59000泰銖。因此專案小組同時發現,幾乎所有ATM每日提領紀錄3次金額,每人每次停留各地ATM提款機前,不到1分鐘,4個人操作完成後,立即駛離前往下個規線路線中之ATM,堪稱「專業快刷手」,形跡遍及泰國各地設有ATM提款機的大賣場、加油站。而以每組超過一百張的ATM卡來估算,平均每日可刷得款項,高達200萬泰銖。每人每次快刷提款之報酬為1500到2000泰銖。此筆刷得金額再透過地下匯兌,轉入大陸或台灣其他不法集團。初估該集團散佈泰國各地的台灣快刷手,近年來為大陸地區詐騙集團提領不法利益洗錢,高達上億新台幣。
本案洗錢集團主嫌梁○智於去(97)年8月意外落網,係因其與大陸女子持用偽造信用卡,購買68,000泰銖之LV名牌皮包,被查覺發現後,才準備以現金交易,與店家爭執,遭當地警方逮捕移送,搜索居處時,除了偽造信用卡外,赫然發現電腦存有大批金融卡明細等資料,案經中央審訊總局打擊經濟及網路犯罪局(以下簡稱ECD),立即透過本局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取得臺泰兩國警方合作默契,針對本案召開專案會議,研議將計就計、按兵不動,以免打草驚蛇,逐步分析龐大可疑資料,追查泰國人頭帳戶,並鎖定特定帳戶,並與SiamCommercialBank(SCB)等多家銀行合作,透過結合各地警力及時出勤,分別在曼谷市的和北欖區、芭他雅市,逮捕該集團其他黨羽共我國籍嫌犯10人、大陸籍嫌犯4人及泰籍嫌犯1人,由於該臺泰洗錢集團組織嚴密,洗錢集團從台灣招募的我國籍的「提款快刷手」,透過單線操控,且嚴禁對外聯絡,分配在泰國不同區域工作,該集團在泰國也擁有雄厚資金。而該集團主嫌剛被捕當時,還大膽向泰國專案人員表示,其泰國友人已備妥300萬泰銖,隨時可以行賄官員,馬上交保,但由於案情特殊,加上其涉嫌他案,已遭泰國檢方以擄人勒贖、妨害自由罪嫌通緝,故遭法院羈押迄今,據聞有主嫌在泰國獄中,屢次運用各種理由,急於申請保釋,唯恐該集團作業再被警方查獲,造成巨額詐騙所得無卡提領。然而該集團雖然一時群龍無首,但仍由其大陸地區女友獲交保在外,並由新招募成員接手,獲得大陸地區不法詐騙集團的指示,繼續配合洗錢提款作業。
本案經臺泰警方合作查扣此跨國洗錢集團ATM提款卡之相關帳戶,目前仍清查調閱資金細目,專案人員初步估計該集團近年來陸續招募臺籍嫌犯,輪流在泰國刷卡洗錢,初估至少超過10億泰銖以上,由於大部份金融卡來自大陸地區及泰國的人頭帳戶,目前臺泰警方仍在擴大追查海外資金來源,與非法匯兌管道。
此次臺泰兩國警方合作破獲,陸續逮捕瓦解跨國洗錢集團,相對造成相關兩岸詐騙等不法集團犯罪所得利益巨大損失,臺泰警方經過將近一年的循線追查,逐一將該集團成員逮捕到案,瓦解臺泰洗錢集團,截斷兩岸詐騙集團海外洗錢管道。
研判臺泰洗錢集團,洗錢服務範圍及對象,疑涉及臺灣、大陸地區及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從事不法的犯罪集團,其中主要包括兩岸多個詐騙集團、偽造信用卡、金融卡等不法組織,渠等係利用泰國跨國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化整為零的跨境洗錢方式,漂白不法利益,此次臺泰跨國洗錢集團因主嫌意外落馬,藉由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協調臺泰兩國警方密切合作,鍥而不捨、循線追查,終於成功破獲本案。泰國警方同時表示,基於兩國互惠合作打擊跨國犯罪原則下,因偽造信用卡案遭臺北地署通緝之我國籍梁○智,不排除在泰國警方偵查完畢後交由本局遣返回臺,續由本局偵辦可能在臺共犯。

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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