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彙整資料,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王鑫建指揮偵辦。經調查發現該暴力討債犯罪集團為求暴利,以刊登報紙廣告方式招攬客戶借錢,被害人打電話至犯罪集團聯絡電話後,乘被害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借貸,再由公司派成員至約定地點,交付本金,並依是否為熟客分別收取30分至180分不等之利息,並要求借款人簽立自己本票或家人本票,借款人以郵局匯款或現金交付外務員等方式償還利息或本金,倘若被害人未如期繳納利息或本金即率眾至被害人住處百般侵害騷擾被害人或渠家人,另外,又發現該集團經營地下期貨,若遇有被害人急須資金,旋即轉為地下錢莊貸以所須金額,並收取暴利,將被害人剝兩層皮。該犯罪集團於95年即曾遭警方查獲法辦,惟仍無視於法律的存在,繼續從事經營地下錢莊。
在歷經4個月餘積極偵辦下,終於掌握嫌犯落腳行蹤,於98年06月05日會同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汐止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等單位,兵分多路前往相關處所搜索及拘提,在渠等嫌犯公司據點查扣放款帳冊、手機、存摺、借款人身份資料影本、借據、商業本票、客戶聯絡資料一疊、教戰守則、電腦、傳真機、帳戶資料等大批物證,搜索時更發現此處為「大立證券」辦公處所,招攬不特定人來從事空中交易、地下期指。訊後全案依恐嚇取財、重利及違反期貨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近來因債務糾紛引發之暴力討債事件,造成媒體大肆報導,使民眾誤以為治安未改善,此次本局聯合友軍單位偵破徐○榮為首集團,對社會治安有正面貢獻,警方將持續掃蕩不法行動,並呼籲被害人勇敢出面指證,讓非法暴力討債集團及地下錢莊銷聲匿跡。
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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