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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人登山休閒風氣愈來愈盛,常會自備登山爐來炊煮食物,目前登山爐為標準檢驗局強制性應施檢驗商品,但是登山爐所使用之登山瓦斯罐尚未列入強制性檢驗,由於登山瓦斯罐內容物為高壓可燃瓦斯,標準檢驗局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將依據98年1月17日制定公布之國家標準CNS15230「不可充填式金屬製攜帶用瓦斯罐」作為登山瓦斯罐之檢驗標準,該局已加速建置相關檢測設備,預定於98年底前公告將登山瓦斯罐列為強制性應施檢驗商品。
標準檢驗局指出,國家標準CNS15230對登山瓦斯罐品質要求之檢測項目共8項,其中最主要的檢測項目為氣密試驗、耐壓強度及墜落試驗等3項,氣密試驗要求在正常使用下不得洩漏瓦斯;耐壓強度要求罐體在一定壓力下不得洩漏瓦斯或產生破裂;至於墜落試驗要求自1.2公尺之高度自由墜落至混凝土或厚鋼板之堅硬平面上不得有洩漏瓦斯情形。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登山瓦斯罐實施檢驗後,購買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印)有檢驗合格標識,並要注意依說明正確安裝使用該項產品,方可確保使用安全,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注意罐體是否有銹蝕現象,若有銹蝕現象,應停止使用。
2.使用前注意罐體底部凹面是否有凸起現象,若有凸起現象,應停止使用。
3.應確實依登山瓦斯罐上之警告事項使用。
4.應於通風良好的場所使用,以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危險。
5.收存登山瓦斯罐時,應置放在陰涼、乾燥且通風良好處,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並勿置於高溫或密閉空間如汽、機車行李箱。
6.請勿將2個登山爐併排烹煮或使用過大鍋子,以防止火燄往下竄燒或熱輻射波及登山瓦斯罐而致發生危險。
7.將登山瓦斯罐安裝於登山爐時,請確實鎖緊以防漏氣。
標準檢驗局再次呼籲,民眾購買登山瓦斯罐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注意事項,以指引民眾正確之使用方法、維護保養程序、使用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等,並請依上述說明正確安裝使用,以確保使用安全。

轉載自: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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