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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地處亞熱帶,進入夏季時日光照射強烈,紫外線經常處於過量級甚至危險級的情形下,各種抗UV的產品便因應而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保障消費者夏日防曬,於今(98)年5月份赴全國各地超市、大賣場、藥粧店及便利商店等地點抽驗「抗UV遮陽傘」共25件,檢測結果有2件標示抗UV的遮陽傘並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5001「防日光紫外線織物性能評估」之規定;至於「外觀構造」檢查則全數符合國家標準;「中文標示」檢查有19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比率為76%。
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國內消費者使用「抗UV遮陽傘」之權益,依據CNS8542「傘類」5.1「外觀構造」之規定檢查有無「結構不良」情形;並依據國家標準CNS15001「防日光紫外線織物性能評估」予以檢測「抗UV功能」;另依據「商品標示法」之規定查核「中文標示」,以瞭解市面上販售之「抗UV遮陽傘」商品之品質。
本次「抗UV功能」查核中有2件標示「抗UV遮陽傘」,卻不符合國家標準CNS15001「防日光紫外線織物性能評估」防紫外線系數(UPF)應大於15之標準,消費者在短時間的使用雖不至於造成曬傷,但該局仍呼籲生產「抗UV遮陽傘」廠商盡可能產製符合國家標準之產品;另該局表示日後將持續加強「抗UV遮陽傘」之市購檢測,並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產品資訊,以維護消費者使用之權益。
此外,有關「傘布成分分析」有1件產品內容與標示不符,涉及標示不實;及「中文標示」共計有19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皆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
標檢局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抗UV遮陽傘」時,可參考下列事項:
一、檢視中文標示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生產國別及主要成
分等各項資料是否標示清楚。
二、一般而言,傘布如為雙層表面或較厚時,抗UV效果會
較單層或較薄者為佳;傘布上有塗佈反射銀膠者UPF較高,抗UV效果會較未塗佈反射銀膠者為佳。
三、一般陽傘除表面有作防潑水處理,可以作為晴雨兩用外,在下雨天使用時擋水效果會較雨傘差。
標檢局呼籲進口商及生產廠商應進口或製造符合國家標準之商品。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抗UV遮陽傘」相關資訊,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轉載自: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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